这个聪明的社会,正愚蠢而傲慢地轻贱着可怜的教师
这个聪明的社会,正愚蠢而傲慢地轻贱着可怜的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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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要老师给孩子调座位,因孩子个头高,老师的调整未能让家长满意,家长便不断电话、微信,要求再作调整,因此而与老师关系紧张。大年初一时,家长给老师发了一个红包,88.88元。老师以为家长想缓和关系,顺手点了红包,又以礼尚往来的原则,马上返回一个90元的红包,但家长一直没有收。
这是2017年1月28日(农历正月初一)的事。不知为何将近一年之后,才被公开。而其被公开,是因为家长将截图发至网上,并向当地教育局反应,说老师私收家长红包。当地教育局出台了一份处分决定——
据网上报道,事发学校广东连州市(清远市下辖的县级市)连州镇第五小学的负责人说,“其实这就是家长给张老师挖了一个坑”,但是“我们学校也很无奈,因为张老师的确违反了相关规定”。该负责人还说,学校已跟张老师沟通,“让她放下包袱,在今后的工作中,加强职业道德修养”。
来自“当代教育家”公众号的文章里,罗列了很多网友对老师的“声援”,普遍的反应是家长太恶心,以这种方式“对付”老师,心肠太狠毒。也有网友说:“当家长一心要赢老师,最后很有可能输了孩子”——最后的输赢怎样,现在说不清楚。
一个座位,一份红包,一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“坑”,一纸谁看了都会觉得寒心的处分,让人感觉到这个冬天的冷,真正的冷——是冷漠,也是冷酷。
我不想说那个家长。他很聪明,知道该怎么收拾毫无防范意识和能力的老师:精心选择的时间、坚决不领老师回发的红包、截图传网上再向教育局反应,如此一环套一环,一步接一步,简直就是环环相扣,步步为营。但,为了孩子的一次座位调整,居然能够如此挖坑,算计,陷害,不知道得是多大的仇恨,多毒的心肠,才能做得出。
我也不想说作出处分决定的“组织”。他们也很聪明,对事情的原委弄得一清二楚,对老师的无辜也心如明镜,但还是经过严肃的“局务会议研究”,作出了诫勉处理和全市通报的决定,并要求老师提交书面检查。而且,据最新消息,他们是请示过纪检部门的,那“违纪”的结论,显然也板上钉钉的事。
我只是为张老师感到同情,为更多老师感到担忧——马上就要过年了,说不定你班级群里就有红包出现,说不定就有家长给你发私包:点还是不点?
“红包门”殷鉴在前,切记:千万别点,点了就是违纪,点了,你就可能是张老师第二!
除非,你点了后立即“向组织汇报并交由组织处理”,无论是二毛五,还是二百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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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两天,“高铁门”刚热烈刷屏时,合肥一老师曾问我怎么看,我说“无话可说”,并回了一个发呆的表情。
其实并非无话可说,而是有话不想说。但是现在,我觉得有必要说说了:在罗某某公开道歉后,在铁路公安作出罚款决定后,在教育局作出处分决定后——熟悉事件走向的人,可能看得到出,我有意颠倒了这三个结果的顺序。
不遵守规则,绝对是错误。罗某某应该道歉,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。她也该受到处分,2000元的罚金,虽然是她差不多半月的工资,但她活该。用某些人的说法,也值,毕竟,2000元就让她“逼停”一趟高铁,甚至让一趟高铁为她老公晚点,她牛。
我并不以为她如某些人说的,是以放弃自己尊严的方式,为乘客争什么权利。情急之下,她不可能想得那么高尚。规则就是规则,应当严格执行,若有违反,必须严肃处理。但是我想问:列车晚点后,车站应该怎么处理,铁路部门是否应该有某种规则?合肥高铁站的做法,是否完全遵守了规则?如果没有,谁又来处理他们,谁又来敦促他们严守规则?
每家银行柜台都有“钱票当面点清,离柜一概不认”的“规则”,你去取钱或存款,如果少拿了或多给了,银行肯定会坚守这个“规则”,不会给你补也不会给你退的。但是,如果你多拿了或少给了,哪怕是人家当面点清了的,无论你离柜再久,走得再远,据我所知,他们也是绝对不会遵守这个规则的,他们是绝对会有另外的手段对付你,收拾你的!
所以请原谅,我不会弹“规则面前,人人平等”的老调。这个社会,其实已经习惯于强势的一方以“霸王条款”作为规则,要求弱势的一方必须遵守。类似的“霸王条款”,还有多少?自己不守规则的人,却要求别人守规则,这本身就是对规则的侵犯和亵渎——可是,面对“老子就是规则”的傲慢,谁敢要他们严守规则?
我也特别注意到教体局的行动。据庐阳区教体局的通报,9日上午11:40,此事刚在网上发酵,他们就“立即成立事件调查处置小组”,下午14:30,就迅速召开局党委会,作出三条处理决定:“一、责成当事人罗某某立即停职检查;二、勒令永红路小学就教师队伍建设作出深刻检查,深入调查事件原因,依法依规依纪处置到位;三、区教体局举一反三,在全区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学法守法及师德师风警示教育,严厉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。”
这样的反应速度,绝对称得上“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”,远远走在铁路公安前面,而且丝毫没有袒护“自己的人”,简直就是大义灭亲一般的壮举。
但是,请允许我胆怯地质疑一下:罗某某的行为,究竟是有违“公德”,还是有辱“师德”?怎样定性这一公共事件,教育局是否也有规则?“停职检查”的处理基于什么样的原则?罗某一人犯错,却殃及学校、甚至让全系统教师“背锅”,为师德背书,又是基于什么规则?这样的决定,是否合乎程序正义?
不得不说,铁路部门是聪明的,罚款一出,责任已明,都是乘客的错;;教体局的做法也是聪明的,决定一下,情况一通报,责任也明白了,都是罗某某和所在学校的错——他们的聪明在于,他们知道,面对这样复杂的舆情,快刀斩乱麻是多么重要,撇清自己是多么重要。
令在奇怪的是,“高铁门”事件发酵后,几乎所有媒体都一边倒,舆情汹汹,集体指责罗某某不守规则,有违公德,甚至很快就“人肉”出罗某某的详细信息,并让她迅速成了人人喊打的“过街老鼠”——必须说,这些媒体也是聪明的。率先表态,很容易让自己站到高点,很容易对当事人进行严厉的“道德审判”。更何况,是以这集体站队的方式。
但是,我一直在想:如果,这个扒门者不是教师呢?比如,他是一个大牌明星,一个政府官员,或一个非常有背景的人呢?但这迂腐的想法,很快就被自己否定——在那样的境况下,需要自己以身体阻挡、以双手扒门的,只可能是没有背景、只有背影的小人物。有人一再强调,罗某某是学校中层,是领导,但是看看“教导处副主任”的那个“副”,你就该知道,这个“中层领导”的含金量,是多么不足。
我只好继续想:如果当时扒门的,是一个普通市民,一个进城务工的农民,或者是一个无赖的混混、小地痞小流氓呢?那又会是怎样的情形?又会是怎样的舆情?我相信,决不至于如此群情振奋,也决不至于如此一边倒。
换句话说,罗某某的教师身份,让她不得不吞下比事情本身更严重的、也更巨大的“苦果”——那些义正词严、慷慨激昂的评论,几乎没有一个不是抓住了罗某某“教师身份”而大作文章的。甚至有不少人,盯住罗某某的教学业绩不放,仿佛那曾经的业绩,也成了让她罪加一等的证据。
规则面前人人平等,多美妙的话,就像把“无则”换成“法律”一样美妙。可是,同样的违反规则,其他人会像罗某某这样被人肉,被抨击吗?
难道,仅仅因为她是教师,她的行为,就会对这社会造成更大的“恶果”,更严重的“后果”吗?
“人人平等”的要义,绝对不应该有着身份的区分,更不应该有着职业的差异。可我们为何那么在意罗某某的“教师”身份?那么在意她所谓的“中层”,所谓的“领导”,甚至所谓的“教学业绩”?
3
其实,我并不想对此再说什么。事情已经摆在那里,无论是“红包门”,还是“高铁门”,有关部门的结论已经出来,处分已经下来,无论罗某某,还是张老师,倒霉的自然都是该倒霉的,而且已经倒霉定了,连她们自己都认了。
至于那些因“城门失火”而被殃及的老师,哪怕再无辜,也是活该。谁让你是教师呢?谁让你跟她们是同类呢?帮她们“背锅”,为师德“背书”,都是你应的——教师是多么高尚而荣耀的职业,自然应该多讲师德,多些担待,全社会都在看着你,就像“老大哥”一样看着你。就算你不能提升全人类的道德层次,但也不能让全社会的道德水准因教师而降低。
我只是觉得,这个聪明的社会,正在以自以为是的聪明,愚蠢而傲慢地轻贱着可怜的教师。
我甚至觉得,教师简直已经成为众矢之的。或许有些人,一直眼巴巴地盯着教师这个群体,心里在暗自祈祷:再出点事吧,再出点事吧——看我怎么收拾你!
几年前,在一篇旧文里,我曾有过这样的感叹:“讥议教育,批判教师,在时下的中国,或许是再容易不过的事。”何以如此?当时说过话,不妨再引用一下:
原因或许非常简单——在今天,言说政治,有禁忌,言说政府,有危险,言说公安、武警、公务员之类,极容易惹麻烦,哪怕在异地,在网上,也可能“被跨省”“被和谐”。风险系数太高又吃力不讨好的事,或许只有傻子才会干。而这世界上,没几个人是傻子,那些批判者,都知道“半夜偷桃子”的道理,都愿意“拣粑的捏”。所以,批教育、评教师,就成了既没有难度系数和风险指数,又能体现自己的所谓批判精神的最好选择。
是不是这样的原因呢?——但愿我是错的。
最后,来句老话作结:“国之兴,必贵师而重傅。”如果继续这样轻贱教师,会怎样呢?天知道。记得曾经还有过这样一句感叹——
对一个民族来说,如果教师是“金贵”的,那么这个民族的前途可能也是“金贵”的,如果教师是“轻贱”的,那么这个民族的前途可能也是“轻贱”的。
2018年1月12日凌晨,深圳
据说,转发的人,
不仅手有余香,而且心有亮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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